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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免試招生計劃

DSE免試招生計劃

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 2024/25


【內地138所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高校名單】( 見本頁底部 )

2024/25 學年內地高等教育展
日期:2023年12月2日   上午10:00至下午7:00
          2023年12月3日   上午10:00至下午6:00
地點: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展覽廳3FG
網址:https://studymainland.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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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辦法   按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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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參加當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考生須認真閱讀所報內地招生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所報高校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情況的要求。

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考生在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登錄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http://eea.gd.gov.cn/。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願等),上傳電子照片、相關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及學習證明材料等內容。考生於4月1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應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統提示更正有關訊息,再次提交審核,並在4月23日前查詢審核結果。所有通過審核的考生須在4月30日前向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繳付報名費用港幣460元,並上傳繳費憑證至報名系統(繳費方式見報名系統公告)。中國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將於5月15日前通過系統公佈繳費及報名確認結果。考生應於6月15日前上傳學生學習概覽至報名系統,以供高校招生時參考。
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在6月15日前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填報志願

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需填報志願。每位考生按自己的報讀意願順序可填報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注意事項

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願、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訊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網報訊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訊息做成後續不能考試或錄取等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面試

招生高校可根據本校招生要求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工作須在錄取開始前完成,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由招生高校確定。
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考生,請注意報考高校面試(專業考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錄取原則

招生高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擇優錄取。對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招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1)最低錄取要求
除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最低錄取標準為 “3、3、2、A”,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公民科達標。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四門核心課程的分數之和須為8分(含)或以上,且任何一門科目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校長推薦計劃名額每校8名。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 “2、2、1、A”。

(2)招生高校可附加要求
除四門核心科目外,招生高校可根據不同專業要求指定不同選修科目或非指定選修科目,明確學生需達到的水平(如指定一至兩門選修科目成績需達到何種級別或以上)。

(3)學習經歷參考
除核心科目、選修科目的要求外,招生高校可參考學生其他學習經歷,即香港教育局和學校認可、考生本人提供的“學生學習概覽”。招生高校可在本原則指導下,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訂具體錄取規則。

(4)專業錄取
招生高校應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填報志愿中進行錄取。未經考生書面同意,不得將考生錄取在未填報的專業。

招生計劃

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不佔國家下達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招生高校須結合實際編制招生計劃及說明,於2024年1月1日前報聯招辦,聯招辦統一匯總向香港社會公布。

招生章程

招生高校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招生章程,並報教育部備案。

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在港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說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辦法、收費標準、奬學金設置、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及其他須知。

投檔與錄取

每年7月組織錄取工作。香港考試評核局7月中旬將考生成績及時傳送至聯招辦。聯招辦7月下旬由聯招辦將達到最低錄取要求的考生報考信息按照考生志願順序投至考生所報的高校,招生高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核准備案。生源情況較好,招生高校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多錄考生。7月底,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高校,可通過徵集志願進行補錄。補錄的考生其成績不得低於教育部確定的最低錄取標準。

在錄取結束後,如有考生成功複核成績需要重新投檔,須由考生向相關高校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上更正後的成績證明,相關高校如同意則在考生申請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再提交至聯招辦。聯招辦參照前序投檔結果進行投檔操作。如該考生已被其他高校錄取,還須考生向錄取高校提交退檔申請書面申請,經錄取高校同意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提交至聯招辦先辦理錄後退手續再投檔。

入學與體檢

考生持加蓋高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

學生入學註冊時,應按照高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

新生入學後,根據高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其他

學生在校期間,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台﹝2016﹞96號)進行管理。

相關工作時間、地點如有變動,以聯招辦公布為準。本辦法由教育部港澳台事務公室負責解釋。

錄取情況

2023年,4,262人確認報名,2,077人獲錄取
2022年,4,890人確認報名,2,435人獲錄取
2021年,4,783人報名,2,266人獲錄取
2020年,3,993人報名,2,026人獲錄取
2019年,3,511人報名,1,784人獲錄取
2018年,3,216人報名
2017年,2,568人報名
2016年,2,689人報名
2015年,2,988人報名,1,444人獲錄取
2014年,3,249人報名,1,535人獲錄取
2013年,2,249人報名,1,188人獲錄取
2012年,4,247人報名,971人獲錄取


內地138所免試招收香港學生高校名單:
北京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服裝學院、中央財經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央音樂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首都師範大學、北京體育大學、北京電影學院、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

天津市: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師範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天津外國語大學、中國民航大學

遼寧省: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遼寧中醫藥大學、東北財經大學

吉林省: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

上海市: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上海師範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紐約大學

江蘇省: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東南大學

浙江省:浙江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師範大學、浙江理工大學、寧波大學、溫州肯恩大學、浙江傳媒學院、浙江工業大學*、紹興文理學院*

安徽省: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建省:廈門大學、福州大學、華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福建師範大學、集美大學、福建醫科大學

江西省:江西中醫藥大學、南昌大學

山東省: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河南省:鄭州大學

湖北省:武漢大學、華中師範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三峽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湖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湖南省: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湖南工業大學、湘潭大學

廣東省: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方醫科大學、汕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州大學、深圳大學、廣東財經大學、韶關學院、廣東工業大學、肇慶學院、廣東醫科大學、廣東藥科大學、廣東金融學院、廣州醫科大學、廣東海洋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廣州)*、華南農業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大學、廣西師範大學、廣西醫科大學、廣西中醫藥大學

海南省:海南大學、海南師範大學

重慶市:西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省: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四川師範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

雲南省:雲南大學、雲南師範大學

陝西省:西安交通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北大學、長安大學、西安工程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甘肅省:蘭州大學

*今年新增高校,共計6所,浙江工業大學、紹興文理學院、香港科技大學(廣州)、華南農業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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